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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英华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一年)
发表时间:2013-06-28 00:00  编辑: admin

 

为加强我院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严格聘任程序和标准,使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轨道,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关于转发<福建省高校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人发〔2012〕20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行高校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完善学校自主用人、教师自主择岗、政府依法监督的高校用人制度,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充分调动高校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相结合、相配套,实行评聘结合。
2、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3、坚持专家评价、业内评价、分类评价、综合评价相结合,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
4、坚持以人为本和公开、公平、公正,充分保障教师等各类人员平等参与竞聘的机会和相应权益。
5、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切实维护学校安定和教师队伍稳定。

二、聘任范围

  我院专职专任的教师、社会科学研究(教育管理)等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三、聘任条件 凡申报聘任高等学校教师、社会科学研究(教育管理)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分别符合《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和《福州英华职业学院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中关于学历、任职年限、外语水平、计算机能力、科研成果等方面的要求。 四、评聘组织及其职责

1、学院聘任委员会(简称“聘委会”)

 
学院聘任委员会由学院领导、学术委员会负责人、人事、教学等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以及各学科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共7人组成。聘委会主任一般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由学院经过民主程序产生。学院聘委会一届任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任期届满,根据具体情况组成新一届聘任委员会。
学院聘委会负责学校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研究决定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人选,研究处理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中的有关重要问题。

2、学院学科评议组(简称“学科组”)

 

学院学科评议组由本学科领域具有高等学校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高级职务评议组成员7人,其中具有高等学校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的不少于二分之一。评议正高级职务的由本专业具有正高级职务的在职人员组成;评议副高级职务的由本专业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务的在职人员组成,其中正高级职务专家不少于二分之一;评议中级职务的由本专业具有高、中级职务的在职人员组成,其中高级职务专家不少于二分之一。

 
学院高级职务学科评议组应由校内外专家担任,校外专家不少于二分之一。
学院学科评议组负责对应聘人员的学术水平和技术能力进行评议,并提出具体的推荐意见或建议。学科评议组原则上当年度有效,任期届满,须更换五分之一以上的成员组成新一届学科评议组。

3、部门考核推荐组(简称“推荐组”)

  部门考核推荐组由各部门党政工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对部门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向学院学科评议组和学院聘委会推荐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拟聘人选。 学院聘委会、学院学科评议组、部门考核推荐组成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较高的学术技术水平和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学院聘委会、学院学科评议组、部门考核推荐组在聘任、评议、考核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时,应实行回避。 六、 聘任基本程序

1、公布拟聘岗位信息。包括职务岗位、职务岗位任职条件、职务岗位职责等信息。

 
2、受理应聘人员申请。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学历、资历、业绩、学术成果与科研成果等材料。晋升职务人员的学术成果与科研成果应是其担任现职务后取得的。
3、部门考核推荐。部门考核推荐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业绩和成果进行考核,并向学院学科评议组提交推荐人选。
4、科研成果鉴定。应聘高级职务的人员,其科研成果需经2位以上校外同行专家鉴定(其中应聘正高级职务人员的科研成果应经1位省外同行专家鉴定);由学院统一组织送审,实行匿名鉴定。
5、学科评议推荐。学院学科评议组对部门考核推荐组推荐的应聘人员进行评议,并将考核评议意见提交学院聘委会。学院学科评议组须有三分之二及以上的成员参加评议,应聘人员获得学院学科评议组到会成员二分之一及以上同意票,即为通过有效。在通过学科评议的人选中,根据得票数,按拟聘岗位数的一定比例(按1:1-1.2以内)向学校聘委会推荐。
6、聘委会综合考评意见,提出拟聘人选。学院聘委会须有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委员出席会议,应聘人员必须获得学院聘委会到会委员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票;聘委会根据公布的岗位数和得票数,确定拟聘人选。
7、公示拟聘人选,公示期不少于7天。
8、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颁发聘任证书。
学院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由部门考核推荐组综合考察、学院聘委会研究评议后直接聘任。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 201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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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工作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一年)

作者: 时间:2013-06-28 00:00


 

为加强我院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严格聘任程序和标准,使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轨道,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关于转发<福建省高校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人发〔2012〕20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行高校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完善学校自主用人、教师自主择岗、政府依法监督的高校用人制度,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充分调动高校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相结合、相配套,实行评聘结合。
2、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3、坚持专家评价、业内评价、分类评价、综合评价相结合,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
4、坚持以人为本和公开、公平、公正,充分保障教师等各类人员平等参与竞聘的机会和相应权益。
5、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切实维护学校安定和教师队伍稳定。

二、聘任范围

  我院专职专任的教师、社会科学研究(教育管理)等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三、聘任条件 凡申报聘任高等学校教师、社会科学研究(教育管理)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分别符合《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和《福州英华职业学院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中关于学历、任职年限、外语水平、计算机能力、科研成果等方面的要求。 四、评聘组织及其职责

1、学院聘任委员会(简称“聘委会”)

 
学院聘任委员会由学院领导、学术委员会负责人、人事、教学等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以及各学科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共7人组成。聘委会主任一般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由学院经过民主程序产生。学院聘委会一届任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任期届满,根据具体情况组成新一届聘任委员会。
学院聘委会负责学校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研究决定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人选,研究处理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中的有关重要问题。

2、学院学科评议组(简称“学科组”)

 

学院学科评议组由本学科领域具有高等学校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高级职务评议组成员7人,其中具有高等学校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的不少于二分之一。评议正高级职务的由本专业具有正高级职务的在职人员组成;评议副高级职务的由本专业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务的在职人员组成,其中正高级职务专家不少于二分之一;评议中级职务的由本专业具有高、中级职务的在职人员组成,其中高级职务专家不少于二分之一。

 
学院高级职务学科评议组应由校内外专家担任,校外专家不少于二分之一。
学院学科评议组负责对应聘人员的学术水平和技术能力进行评议,并提出具体的推荐意见或建议。学科评议组原则上当年度有效,任期届满,须更换五分之一以上的成员组成新一届学科评议组。

3、部门考核推荐组(简称“推荐组”)

  部门考核推荐组由各部门党政工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对部门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向学院学科评议组和学院聘委会推荐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拟聘人选。 学院聘委会、学院学科评议组、部门考核推荐组成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较高的学术技术水平和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学院聘委会、学院学科评议组、部门考核推荐组在聘任、评议、考核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时,应实行回避。 六、 聘任基本程序

1、公布拟聘岗位信息。包括职务岗位、职务岗位任职条件、职务岗位职责等信息。

 
2、受理应聘人员申请。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学历、资历、业绩、学术成果与科研成果等材料。晋升职务人员的学术成果与科研成果应是其担任现职务后取得的。
3、部门考核推荐。部门考核推荐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业绩和成果进行考核,并向学院学科评议组提交推荐人选。
4、科研成果鉴定。应聘高级职务的人员,其科研成果需经2位以上校外同行专家鉴定(其中应聘正高级职务人员的科研成果应经1位省外同行专家鉴定);由学院统一组织送审,实行匿名鉴定。
5、学科评议推荐。学院学科评议组对部门考核推荐组推荐的应聘人员进行评议,并将考核评议意见提交学院聘委会。学院学科评议组须有三分之二及以上的成员参加评议,应聘人员获得学院学科评议组到会成员二分之一及以上同意票,即为通过有效。在通过学科评议的人选中,根据得票数,按拟聘岗位数的一定比例(按1:1-1.2以内)向学校聘委会推荐。
6、聘委会综合考评意见,提出拟聘人选。学院聘委会须有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委员出席会议,应聘人员必须获得学院聘委会到会委员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票;聘委会根据公布的岗位数和得票数,确定拟聘人选。
7、公示拟聘人选,公示期不少于7天。
8、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颁发聘任证书。
学院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由部门考核推荐组综合考察、学院聘委会研究评议后直接聘任。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 201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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