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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陶*燕、段*鸿两名教师教学事故的通报
发表时间:2023-03-20 08:41  编辑:

各系部:

针对日常教学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办法》(英华教学〔2019〕10号)相关规定,经教务处调查,系部确认,认定三级教学事故2起,为维护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现通报如下:

陶*燕,教育与外语系教师,在2023年3月8日上午第一节课,平和楼102教室,21学前教育5班《学前儿童健康教育》课程8:32上课,上课迟到2分钟。情况属实,认定为三级教学事故。

段*鸿,教育与外语系外聘教师,在2023年3月9日上午第四节课,体育场馆运动场1,21社会体育《羽毛球》课程,12:02下课,提早3分钟。情况属实,认定为三级教学事故。

以上两位教师按照《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办法》(英华教学〔2019〕10号),已构成三级教学事故,现予以全校通报,并依据文件规定予以相应等级的处理。希望全体教师以此为戒,严格遵守学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各系部要加强教学管理,严肃教风,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教务处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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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公告

关于陶*燕、段*鸿两名教师教学事故的通报

作者: 时间:2023-03-20 08:41


各系部:

针对日常教学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办法》(英华教学〔2019〕10号)相关规定,经教务处调查,系部确认,认定三级教学事故2起,为维护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现通报如下:

陶*燕,教育与外语系教师,在2023年3月8日上午第一节课,平和楼102教室,21学前教育5班《学前儿童健康教育》课程8:32上课,上课迟到2分钟。情况属实,认定为三级教学事故。

段*鸿,教育与外语系外聘教师,在2023年3月9日上午第四节课,体育场馆运动场1,21社会体育《羽毛球》课程,12:02下课,提早3分钟。情况属实,认定为三级教学事故。

以上两位教师按照《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办法》(英华教学〔2019〕10号),已构成三级教学事故,现予以全校通报,并依据文件规定予以相应等级的处理。希望全体教师以此为戒,严格遵守学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各系部要加强教学管理,严肃教风,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教务处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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