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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 (科技类)申报立项和结题工作的...
发表时间:2023-10-20 09:43  编辑:

各系(院、部):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3〕19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2023年度结题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3〕2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23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和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

(一)申报项目类型及要求

1.一般项目

项目应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具备创新性和研究基础,有利于提升学校科研创新能力;突出项目与平台、团队的有机结合,优先支持以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的项目。

2.信息化专项

根据我省教育数字化工作需要,设置信息化专项,聚焦以下研究方向:

(1)基础教育:聚焦区域智慧教育创新发展、智慧校园建设应用、区域教育数据治理、区域国产化教育教学软件替代、新媒体新技术支持教育教学变革等方向。

(2)高等教育:聚焦智慧学习环境建设、智慧教育教学模式创新、数字治理能力提升、国产化教育教学软件替代、网络信息安全等方向等方向。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指项目负责人,下同)须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我院在职中青年教师,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并具有独立开展、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信息化专项申请人年龄可适当放宽。项目申请人可以为个人或团队,团队总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

2.项目申请人同期限报1项。已主持、正在主持省(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或存在科研失信行为尚处于失信执行期的,不得申请教育科研项目。

3.符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其它申报条件。

(三)申报方式

1、申报材料

(1)纸质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附件1)(双面打印一式2份,填写申请人所在系部意见,加盖推荐系部公章)。初级职称申请人申报的项目,应在申请书中附上一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2)电子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2023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教务处邮箱fzaccjwc@163.com。

2、各有关单位应及时组织项目负责人报送相关材料,由教务处汇总后统一报送省教育厅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时间:以上材料请于10月27日前报送至教务处。

 

二、2023年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项目(科技类)结题

(一)结题对象

1.2020年及之后立项的科技类项目,达到结题条件的可正常办理结题。

2.2018年、2019年立项的且因客观原因办理过延期的项目(需出具相关材料),达到结题条件的此次也可办理结题。

(二)结题程序

1,请各系(院、部)通知已到期或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负责人,按照《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闽教规〔2023〕6号)(附件3)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

2.2024年起,请各单位于每年8月底前按要求主动报送结题材料,由教务处汇总后统一报送,省教育厅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三)材料要求

1.结题材料

(1)纸质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4)(双面打印一式2份,填写申请者所在系部意见,加盖系部公章)。

(2)电子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2023年结题汇总表》(附件5)、佐证材料(PDF扫描版)发送至教务处邮箱fzaccjwc@163.com。

2.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请项目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结题报告书封面及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

3.各有关单位应及时组织项目负责人报送相关材料,由教务处汇总后统一报送省教育厅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时间:以上材料请于10月27日前报送至教务处。

联系人:邱梦媛    联系电话:13600807691

 

附件:

1.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doc

2.2023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推荐汇总表.docx

3.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pdf

4.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doc

5.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2023年结题汇总表.docx


 

 

教务处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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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管理

关于做好2023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 (科技类)申报立项和结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0-20 09:43


各系(院、部):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3〕19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2023年度结题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3〕2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23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和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

(一)申报项目类型及要求

1.一般项目

项目应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具备创新性和研究基础,有利于提升学校科研创新能力;突出项目与平台、团队的有机结合,优先支持以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的项目。

2.信息化专项

根据我省教育数字化工作需要,设置信息化专项,聚焦以下研究方向:

(1)基础教育:聚焦区域智慧教育创新发展、智慧校园建设应用、区域教育数据治理、区域国产化教育教学软件替代、新媒体新技术支持教育教学变革等方向。

(2)高等教育:聚焦智慧学习环境建设、智慧教育教学模式创新、数字治理能力提升、国产化教育教学软件替代、网络信息安全等方向等方向。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指项目负责人,下同)须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我院在职中青年教师,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并具有独立开展、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信息化专项申请人年龄可适当放宽。项目申请人可以为个人或团队,团队总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

2.项目申请人同期限报1项。已主持、正在主持省(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或存在科研失信行为尚处于失信执行期的,不得申请教育科研项目。

3.符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其它申报条件。

(三)申报方式

1、申报材料

(1)纸质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附件1)(双面打印一式2份,填写申请人所在系部意见,加盖推荐系部公章)。初级职称申请人申报的项目,应在申请书中附上一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2)电子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2023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教务处邮箱fzaccjwc@163.com。

2、各有关单位应及时组织项目负责人报送相关材料,由教务处汇总后统一报送省教育厅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时间:以上材料请于10月27日前报送至教务处。

 

二、2023年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项目(科技类)结题

(一)结题对象

1.2020年及之后立项的科技类项目,达到结题条件的可正常办理结题。

2.2018年、2019年立项的且因客观原因办理过延期的项目(需出具相关材料),达到结题条件的此次也可办理结题。

(二)结题程序

1,请各系(院、部)通知已到期或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负责人,按照《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闽教规〔2023〕6号)(附件3)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

2.2024年起,请各单位于每年8月底前按要求主动报送结题材料,由教务处汇总后统一报送,省教育厅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三)材料要求

1.结题材料

(1)纸质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4)(双面打印一式2份,填写申请者所在系部意见,加盖系部公章)。

(2)电子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2023年结题汇总表》(附件5)、佐证材料(PDF扫描版)发送至教务处邮箱fzaccjwc@163.com。

2.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请项目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结题报告书封面及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

3.各有关单位应及时组织项目负责人报送相关材料,由教务处汇总后统一报送省教育厅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时间:以上材料请于10月27日前报送至教务处。

联系人:邱梦媛    联系电话:13600807691

 

附件:

1.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doc

2.2023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推荐汇总表.docx

3.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pdf

4.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doc

5.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2023年结题汇总表.docx


 

 

教务处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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