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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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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院级教学成果奖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2-27 09:23  编辑:

各处室、系部: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凝练学院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重大成果,为申报下一届省级教学成果奖实现新突破奠定基础,学院决定启动2023年院级教学成果奖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选题和要求

(一)成果选题

1.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立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专科、高等职业教育本科一体化的职业教育学校体系,巩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作用,强化专科层次职业教育主体地位,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提升职业院校办学条件,促进职业院校达标;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均衡发展、纵向贯通、横向融通,探索多形式长学制培养模式;优化职业教育专业结构与布局,加强对接产业的专业(群)建设,打造特色品牌专业。

2.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加强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学建设,优化课程结构体系;加强课程、基地、平台等教育教学资源建设,重视信息化、智慧化教学改革;推进师资、教材、教法(“三教”)改革,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开发地方教材、校本教材和教学资源,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改革教学模式;深化创新创业教育,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提升学生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完善教学组织管理机制,改革教学质量监测评价和质量保障。

3.创新办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协同育人,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和行业指导作用;深化高职“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行现代学徒制,增强人才培养针对性;推进职教集团实体化运作,校企共建公共实训基地、产业学院、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探索校企联合举办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二级办学机构。

4.创新管理评价体系。加强学校管理队伍、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学校管理制度,探索政校行企共同治理机制,建立健全由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和社区参与的学校理(董)事会,推进职业院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学校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改革学校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评价、用人评价;创新民办职业院校办学模式。

5.提升服务能力。围绕乡村振兴、脱贫攻坚、“一带一路”战略和新时代新福建建设,扩大技术技能人才供给,建立行业性、区域性职业院校联盟,完善对口帮扶机制;服务终身学习、全民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建设,改革继续教育办学模式,面向企业员工、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等就业重点群体,开展学历继续教育和各类职业培训,加强老年教育;利用职业院校资源,服务中小微企业生产、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探索职业院校“走出去”,助力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6.推动思政课改革创新。围绕思政课课程内容创优、教法创优、机制创优等方面,推进新时代学校思政课教育教学质量提升。

(二)成果要求

教学成果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育人为本,要体现近两年来职业教育教学领域创新改革实践形成的方案、模式、标准、制度等及其实效。成果以职业教育教学研究的实施方案和研究报告为主要形式,教材、课件(软件)、论文、著作、实践效果的证明和获奖情况等可作为佐证材料,非申报单位署名的个人成果不得作为单位成果或作为佐证材料申报。

二、申报条件

1.具有创新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理念先进,符合教育规律、办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取得的成效可验证。

2.具有实践性。经过2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明显实效。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从正式实施(包括立项、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0日。

3.具有示范性。成果在本领域取得较高认同度,提供的方案、模式、标准等具有推广辐射价值。

4.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必须为我院所属单位,主要完成人必须为我院教师、教辅或教学管理人员,中级及以上职称,有连续五年(含)以上的教育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经历。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署名不超过8人,同一申报人仅限申报(含参加)一项。主要合作单位不超过3个,可与校外单位合作。

5.申报思政课教学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为专职思政课教师(含高职“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思想道德与法治”“形势与政策”课),实际从事思政课教学、研究工作并主要负责组织成果的实施。

6.2019年以后已获得过国家级、省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领域、内容、主要成员基本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

三、推荐名额

1.采取系部(院)推荐的方式申报,每个系部(院)至少推荐1项。

2.鼓励跨单位联合申报,可校内跨单位联合申报和校内外联合申报,多个单位完成的,由第一完成单位提出申请。

四、工作要求

1.项目是为设立院级教学成果奖、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做准备,采用“部门规划申报+学院统筹”的思路。各系部(院)要高度重视,要把教学成果奖申报作为当前教学工作的重点,作为提升教学工作水平、提高教师教学能力的重要抓手。

2.各系部(院)要组织学习研究有关文件制度,认真分析近两届省级教学成果奖获奖情况。加大宣传、广泛动员,深入挖掘在教育教学中的特色与优势,遴选部分基础扎实、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的成果,统筹资源、深度挖掘现有成果、潜在成果并进行融合,组建结构合理的项目团队,向学院推荐拟立项项目。

3.学院将组织专家对各系部(院)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最终确定项目立项名单。省级教学成果奖原则上将从院级项目中推荐申报。

五、申报方式

1.成果负责人填写《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教学成果奖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和《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教学成果奖项目申报书》(附件2),申报材料以系部(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纸质版一式1份,A4纸双面打印),提交所在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同时将电子版(压缩命名为:系部(部门)名称+负责人+成果名称)发送至教务邮箱fzaccjwc@163.com。

2.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0日。

3.联系人:张倩倩   联系电话:0591-62098062


附件:

1: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2: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docx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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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成果

关于开展2023年院级教学成果奖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2-27 09:23


各处室、系部: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凝练学院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重大成果,为申报下一届省级教学成果奖实现新突破奠定基础,学院决定启动2023年院级教学成果奖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选题和要求

(一)成果选题

1.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立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专科、高等职业教育本科一体化的职业教育学校体系,巩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作用,强化专科层次职业教育主体地位,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提升职业院校办学条件,促进职业院校达标;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均衡发展、纵向贯通、横向融通,探索多形式长学制培养模式;优化职业教育专业结构与布局,加强对接产业的专业(群)建设,打造特色品牌专业。

2.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加强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学建设,优化课程结构体系;加强课程、基地、平台等教育教学资源建设,重视信息化、智慧化教学改革;推进师资、教材、教法(“三教”)改革,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开发地方教材、校本教材和教学资源,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改革教学模式;深化创新创业教育,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提升学生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完善教学组织管理机制,改革教学质量监测评价和质量保障。

3.创新办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协同育人,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和行业指导作用;深化高职“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行现代学徒制,增强人才培养针对性;推进职教集团实体化运作,校企共建公共实训基地、产业学院、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探索校企联合举办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二级办学机构。

4.创新管理评价体系。加强学校管理队伍、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学校管理制度,探索政校行企共同治理机制,建立健全由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和社区参与的学校理(董)事会,推进职业院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学校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改革学校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评价、用人评价;创新民办职业院校办学模式。

5.提升服务能力。围绕乡村振兴、脱贫攻坚、“一带一路”战略和新时代新福建建设,扩大技术技能人才供给,建立行业性、区域性职业院校联盟,完善对口帮扶机制;服务终身学习、全民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建设,改革继续教育办学模式,面向企业员工、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等就业重点群体,开展学历继续教育和各类职业培训,加强老年教育;利用职业院校资源,服务中小微企业生产、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探索职业院校“走出去”,助力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6.推动思政课改革创新。围绕思政课课程内容创优、教法创优、机制创优等方面,推进新时代学校思政课教育教学质量提升。

(二)成果要求

教学成果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育人为本,要体现近两年来职业教育教学领域创新改革实践形成的方案、模式、标准、制度等及其实效。成果以职业教育教学研究的实施方案和研究报告为主要形式,教材、课件(软件)、论文、著作、实践效果的证明和获奖情况等可作为佐证材料,非申报单位署名的个人成果不得作为单位成果或作为佐证材料申报。

二、申报条件

1.具有创新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理念先进,符合教育规律、办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取得的成效可验证。

2.具有实践性。经过2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明显实效。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从正式实施(包括立项、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0日。

3.具有示范性。成果在本领域取得较高认同度,提供的方案、模式、标准等具有推广辐射价值。

4.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必须为我院所属单位,主要完成人必须为我院教师、教辅或教学管理人员,中级及以上职称,有连续五年(含)以上的教育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经历。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署名不超过8人,同一申报人仅限申报(含参加)一项。主要合作单位不超过3个,可与校外单位合作。

5.申报思政课教学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为专职思政课教师(含高职“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思想道德与法治”“形势与政策”课),实际从事思政课教学、研究工作并主要负责组织成果的实施。

6.2019年以后已获得过国家级、省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领域、内容、主要成员基本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

三、推荐名额

1.采取系部(院)推荐的方式申报,每个系部(院)至少推荐1项。

2.鼓励跨单位联合申报,可校内跨单位联合申报和校内外联合申报,多个单位完成的,由第一完成单位提出申请。

四、工作要求

1.项目是为设立院级教学成果奖、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做准备,采用“部门规划申报+学院统筹”的思路。各系部(院)要高度重视,要把教学成果奖申报作为当前教学工作的重点,作为提升教学工作水平、提高教师教学能力的重要抓手。

2.各系部(院)要组织学习研究有关文件制度,认真分析近两届省级教学成果奖获奖情况。加大宣传、广泛动员,深入挖掘在教育教学中的特色与优势,遴选部分基础扎实、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的成果,统筹资源、深度挖掘现有成果、潜在成果并进行融合,组建结构合理的项目团队,向学院推荐拟立项项目。

3.学院将组织专家对各系部(院)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最终确定项目立项名单。省级教学成果奖原则上将从院级项目中推荐申报。

五、申报方式

1.成果负责人填写《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教学成果奖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和《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教学成果奖项目申报书》(附件2),申报材料以系部(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纸质版一式1份,A4纸双面打印),提交所在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同时将电子版(压缩命名为:系部(部门)名称+负责人+成果名称)发送至教务邮箱fzaccjwc@163.com。

2.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0日。

3.联系人:张倩倩   联系电话:0591-62098062


附件:

1: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2: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docx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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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50101 电话:0591-62098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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