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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系(部):
李**,女,学号2021530**,现为21建筑室内设计专业学生,本学期的学业情况为:迟到达7学时;旷课达70学时。
廖**,女,学号2021530**,现为21建筑室内设计专业学生,本学期的学业情况为:迟到达7学时;旷课达47学时。
陈**,男,学号2021532**,现为21建筑室内设计专业学生,本学期的学业情况为:旷课达69学时。
王**,男,学号2021532**,现为21建筑室内设计专业学生,本学期的学业情况为:旷课达48学时。
郭**,男,学号2021532**,现为21建筑室内设计专业学生,本学期的学业情况为:旷课达46学时。
王**,男,学号2021532**,现为21建筑室内设计专业学生,本学期的学业情况为:旷课达47学时。
吴**,男,学号2021532**,现为21建筑室内设计专业学生,本学期的学业情况为:旷课达39学时。
陈**,男,学号2021631**,现为21级大数据技术专业学生,本学期的学业情况为:旷课达54学时。
黄**,男,学号2021330**,现为21级电子商务专业学生,本学期的学业情况为:旷课达60学时。
为严肃校纪,教育学生,根据《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五条规定,经研究决定:
给予廖**、王**、郭**、王**、吴**记过处分;给予李**、陈**、陈**、黄**留校察看处分。
以上受处分同学如对处分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接到学院处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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