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opyright 2001-2020 fz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荆港路128号 邮编:350101 电话:0591-62098082 邮箱:478769935@qq.com
闽公网安备35012102550447 闽ICP备2024039322号 网站支持IPv6访问
各系部团总支:
为提高青年学生政治素养,规范推优工作流程,为党组织推荐优秀共青团员,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 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工作需要,现将我院 2022— 2023 学年第一学期团员推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优对象
年满 18 周岁、具有 1 年以上团龄、按期交纳团费、已向党组织递交 入党申请书的 2021 级、2022 级优秀共青团员。
二、推优比例
本次推优对象的比例:2021 级的推优比例控制在专业人数的 3%, 2022 级的推优比例控制在专业人数的 5%。
三、推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上: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 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思想。政治思想表现好,入党意愿强烈,主动要求进步,积极向党组 织靠拢;
2.发挥作用上:勤奋好学,勇于探索,学习成绩良好。能够团结同 学,诚实守信,群众基础良好,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能起模 范带头作用,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3.组织纪律上:遵守法律法规,严守学院的规章制度,无迟到、早 退、旷课、晚点缺勤现象,无违纪行为。
(二)优先推荐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优先推荐。 1.受院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 2.获院级以上表彰的各类先进集体的主要骨干及在其中起主要作用的团员; 3.在校风建设、科技创新、见义勇为、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
(三)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推荐 1.在列为推优对象后受到学院处分的,取消推优资格; 2.在校期间受过学院处分、尚未撤销的,一年之内不予推荐; 3.团员不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内活动、不按时缴纳团费、未及时完成团课学习、不接受团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的,不予推荐。
四、推优工作程序:
(一)推荐资格审查
各团支部委员会在接到推优文件通知后,须对支部内符合推优条件 的团员资格做好审查备选。审查内容包括递交入党申请书情况以及政治 表现、思想素质、业务学习、参加社会工作以及平时的表现情况等。
(二)确定推荐对象
1.按推优时间安排,召开支部委员会讨论确定推优对象候选名单, 并上报团总支备案、审核;
2.召开团支部大会。大会主要议程有:介绍推荐对象候选人情况; 宣读团支部考察意见;讨论酝酿;无记名投票推荐,得票数超过团员数 2/3 以上的作为推荐对象预备人选;
3.团支部根据表决结果,并就推荐对象预备人选的表现和考察意见 进行分析综合,研究决定推荐对象名单;
4.各系团总支审核研究,并征求班级辅导员意见,推荐对象并填写 附件 1《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推优对象审核表》。
(三)推荐对象的公示
1.学院团委审批推优对象之前,各系团总支应将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在院公告栏内公示 3 天;
2.公示内容包括:所在单位(年级专业)、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出生年月、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时间、奖惩情况等; 3.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各系团总支应调查核实。公示无异议者,经学院团委集体研究讨论,确认为推优对象; 4.各系团总支将经公示后的名单,正式上报院团委研究审核。
(四)团委审核
1.各系团总支书记推优表格审核无误后,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上午11:00 前上交附件 2(推优公示表)至院团委;
2.各系团总支书记推优表格审核无误后,于 2022 年 11 月 14 日上午11:00 前将相关附件(附件 1、附件 3、附件 4)上交至院团委;各系团 总支书记于 2022 年 11 月 14 日 16:00 前,将各专业班级推优材料电子版 材料发送至学院团委邮箱(2294991650@qq.com)。
共青团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2年10月20日
1、附件1:推优对象审核表.docx
2、附件2:XX系推优公示表.xls
3、附件3:团支部推优对象审批表.xls
4、附件4:XX系推优对象汇总表.xls
© Copyright 2001-2020 fz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荆港路128号 邮编:350101 电话:0591-62098082 邮箱:478769935@qq.com
闽公网安备35012102550447 闽ICP备2024039322号 网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