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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教研室建设,充分发挥教研室在教学、教学研究、科研、师资培养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学术水平,稳定规范教学秩序和管理,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一、教研室的地位和教研室的设立
教研室是直接组织教师开展教学工作、教学研究、科研和进行师资培养的基层教学研究组织。
专业或某个范围的公共课程组(如全校性的思政、体育、数学、语文、英语等,也可为某专业群的专业基础课程)可设立教研室。原则上每一个专业设立一个教研室,但新开设专业、与其他专业相似度较高的专业、本专业专任教师人数较少的专业、暂无符合教研室主任人员的专业,可暂不设立,由相近专业的教研室负责该专业的教研工作,待条件成熟时再行设立,同时可配备一名教研室副主任协助开展工作;全校性的公共课程(课程组),一般每一类课程设一个教研室;规模较大的专业群,可视需要设立专业基础课程教研室。
设立教研室,由系、院、部提出申请,报学院审批。原则上每个教研室内所辖专任教师不少于5人,每个教研室设主任一名。
二、教研室的职责
教研室负责所辖专业(或公共课程组)的培养目标、计划、教学标准的贯彻、教学研究与改革、各级科研课题的落实及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师梯队建设等各项教学基本建设均以教研室为主实施,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上级文件精神和学院有关规定加强师德教育和教风建设,努力提高全室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坚持教书育人。
(二)制订所辖专业或课程组的培养方案、课程标准,编写实践、教学任务书、指导书等专业建设课程教学的基本文件;审订或组织教师编著所用教材、参考书等。
(三)安排和完成系、院、部下达的教学任务,确保各教学环节的稳定有序运行。
(四)制订课程建设规划,抓好重点课程建设,积极开展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手段的改革,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五)开展教学研究活动,研究教学规律,组织观摩教学、听课、总结等教学经验交流活动。
(六)组织教师做好科研课题的立项、申报、实施。
(七)协助系、院、部做好教师梯队建设和管理工作。
(八)做好教学文档建设,认真收集和妥善保存各项教学资料。
三、教研室主任、副主任的职责
(一)教研室主任的职责
1.组织全室人员学习国家的教育方针、上级文件精神和学院有关规定,抓好本室人员的师德教育和教风建设,增强教研室凝聚力,充分调动和发挥全室教师的积极性,努力提高全室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2.负责制订本室的发展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团结全室人员认真履行教研室工作职责,努力完成本室所承担的各项任务。
4.负责组织重点课程建设、教材编写、科研立项等有关申报工作。
5.根据学校或系、院、部下达的教学任务、教学建设任务开展教学研究,组织实施教学、教学检查,制订并组织实施教学质量提升计划。
6.每周组织一次教学研究活动,教研活动要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记录。
7.负责对本室教师的授课计划、教案、教学实施情况、有关教学手册和试卷命题、批阅、成绩评定、试卷分析、课程教学总结等进行检查、指导、审核和质量评价。
8.负责对本室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研活动、科研工作、论著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按系、院、部要求进行考核,提出考核意见和评选先进的推荐意见。
9.负责教研室日常工作的组织管理,根据系、院、部要求,完整、准确、及时提供有关的教学信息和统计数据,按要求进行教研室工作总结。
10.贯彻和实施系、院、部布置的有关工作。
(二)教研室副主任的职责
参照教研室主任主要工作职责,协助专业带头人(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开展一系列相关教研活动。在暂无配备教研室主任时,履行教研室主任职责。
1.协助主任制订本室的发展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
2.协助主任团结全室人员认真履行教研室工作职责,努力完成本室所承担的各项任务。
3.协助主任做好本专业重点课程建设、教材编写、科研立项等有关申报工作。
4.根据学校或系、院、部下达的教学任务、教学建设任务开展教学研究,协助主任组织实施教学、教学检查,制订并组织实施本专业教学质量提升计划。
5.负责对本本专业的授课计划、教案、教学实施情况、有关教学手册和试卷命题、批阅、成绩评定、试卷分析、课程教学总结等进行检查、指导、审核和质量评价。
6.负责对本专业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研活动、科研工作、论著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按系、院、部要求进行考核,提出考核意见和评选先进的推荐意见。
7.协助主任做好教研室日常工作的组织管理,根据系、院、部要求,完整、准确、及时提供有关的教学信息和统计数据,按要求进行教研室工作总结。
8.协助主任落实贯彻和实施系、院、部布置的有关工作。
四、教研室主任、副主任的任职条件
(一)有良好师德,能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
(二)有较高的业务水平,熟悉本室所承担的课程教学,教学建设和教科研工作。
(三)工作积极主动,具有奉献精神;有一定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综合素质较高,能团结全室人员发挥集体作用。
(四)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教研室确因暂无符合条件的人选,系、院、部可从本教研室中推荐优秀青年教师担任教研室副主任,并履行教研室主任职责。
五、教研室主任、副主任的聘任
教研室主任、副主任由系、院、部推荐、教务处、人事处审核,经分管教学院领导同意,院务会审议通过后,由人事处行文聘任;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实行聘任制,任期为3年。
六、教研室主任、副主任的工作考核
(一)考核程序
1.考核对象自评:考核对象对照考核表(附件2)及自身的履职情况,进行评分。
2.部门考核:本部门考核小组根据考核内容对考核对象履职情况进行评分。
3.学院考核组复评:学院考核组根据考核内容,对考核对象履职情况进行评分。
考核对象自评、部门考核、学院考核组复评得分分别按20%、30%、50%的比例计入总分。
(二)考核等级设置
考核结果设优秀(85分及以上,且考核分数排名在考核前15%)、合格(70分至84分,85分及以上且不在考核前15%的)、基本合格(60分至69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次。
(三)考核结果使用
任期内,学年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上者,可继续留任,不合格者,解除聘任。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视为不合格:
1.本教研室所辖教学环节的教学秩序不稳定、教学规范不落实,多次出现教学事故。
2.因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工作不负责造成严重工作失误与不良影响。
七、教研室主任、副主任的工作待遇
人事处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教研室主任、副主任教学工作量减免。
一、教研室主任考核合格及以上者减免相应教学工作量80学时,考核基本合格者减免相应教学工作量40学时;考核优秀者发放500元作为考核优秀奖励金;考核不合格者不减免相应教学工作量。
二、教研室副主任考核合格及以上者减免相应教学工作量60学时;考核基本合格者减免相应教学工作量30学时;考核优秀者发放500元作为考核优秀奖励金;考核不合格者不减免相应教学工作量;未配备教研室主任的教研室副主任待遇参照教研室主任执行。
八、其它
(一)原则上教研室主任与专业带头人不同时兼任,确因特殊情况需由同一人兼任的,按照120学时进行减免相应教学工作量。
(二)本办法自2023年9月起施行,由人事处、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1.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教研室设立及教研室主任(副主任)聘任审批表
2.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教研室工作考核登记表
3.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教研室主任、副主任量化考核表
4.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教研室主任(副主任)聘任审批汇总表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
2023年8月15日
附件1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教研室设立及教研室主任(副主任)聘任审批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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