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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关于开展
2017--2018学年学院专业带头人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福州英华职业学院专业带头人选拔和管理办法(试行)》(英华人〔2015〕8号)和《福州英华职业学院专业带头人考核办法》(英华人〔2018〕12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专业带头人的管理,合理评价专业带头人任职以来的工作实绩,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就开展2017-2018学年学院专业带头人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彭文宇
副组长:江 澜
成 员:陈桂溶、郑宇星、黄钦煊、陈简、林新珠
秘 书:张 君、张倩倩
二、考核对象
学院现任各专业带头人(产假另行安排),具体名单如下:陈珍英、徐静、王丽惜、蓝秋香、潘邦国、郑琳、林斌
三、考核内容、程序与时间安排
1、考核对象进行任职以来的工作总结。考核对象围绕五项考核内容对任职以来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请附佐证材料,如工作笔记、信息记录、书面报告等),经系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教务处。(截止时间12月3日)
2、组织考核。
(1)考核对象自评。考核对象对照考核内容及自己的履职情况,进行自评打分。(截止时间12月3日) 表格详见附件。
(2)教师评价。各系负责人牵头组织考核对象所在系部的教师,对考核对象履职情况进行测评打分。(截止时间12月4日) 表格详见附件。
(3)考核工作小组评价。召开考核工作会议,考核对象对任职情况进行述职(时间不超过8分钟,须准备ppt文稿)。考核工作小组根据考核内容,对考核对象履职情况进行审议、测评打分。(12月5日进行)
(4)考核对象自评、教师评价、考核工作小组评价得分分别按20%、30%、50%的比例计入总分。
3、考核等次设置。考核结果设优秀(85分及以上)、合格(60分及以上至85分)、不合格(60分以下)三个等次。
4、考核合格以上发放剩下的25%专业带头人津贴,考核优秀的给予300元的奖励;考核不合格的,将扣回已发放的津贴。
5、考核结果经院务会通过后,统一公布。
四、其他事项
1、请系部和考核对象自行下载《福州英华职业学院专业带头人考核表》(详见附件),完成自评和教师评价。
2、考核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应充分发扬民主,严肃考核纪律,必须做到考核结果的准确、规范。
3、不参评视为放弃,即不合格。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
201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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