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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5日是第43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年的消费维权宣传主题:“共筑满意消费”。我们的每一次选择和消费,都关乎着我们的自身权益,也关系到整个社会的消费环境。只有当我们的消费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时,我们才能放心地享受消费带来的便利和快乐。
(图片转自中国消费者协会官网)
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吧!主要包括以下九项:
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知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自主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权利。
公平交易权: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求偿权:消费者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结社权: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获知权: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受尊重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监督批评权: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这些权利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法规定了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旨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作为消费者,我们应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了解自己的权益;理性消费,不盲目追求低价或高价的商品或服务;及时反馈问题,对不良商家进行投诉和举报;积极参与消费维权活动,为构建良好的消费环境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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