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 首页
  • 学院概况
    • 百年英华
    • 组织机构
    • 现任领导
    • 校园风光
    • 科学家精...
  • 党建引领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
    • 党校工作
    • 学习园地
    • 主题教育
    • 党纪学习教育
    • “三个好”优秀成果展示
  • 党政机构
    • 党委工作部
    • 学院办公室
    • 人事处
    • 教务处
    • 学生工作部(团委)
    • 招生办
    • 财务处
    • 后勤管理处
    • 安全工作处
    • 图书馆
    • 工会
  • 系(院、部)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医疗护理系
    • 信息技术系
    • 经济管理系
    • 艺术与建筑系
    • 教育与外语系
    • 公共基础部
  • 人才培养
    • 教务公告
    • 教务动态
    • 实训建设
    • 学历提升
    • 科研管理
    • 考务管理
    • 教学成果
    • 教学资源
    • 资料下载
    • 质量报告
    • 院士工作站
    •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 招生信息
    • 通知公告
    • 高招快讯
    • 招生咨询
    • 政策咨询
    • 招生章程
    • 招生简章
    • 历年分数线
    • 招生计划
    • 专业介绍
    • 录取查询
  • 就业创业
    • 学工动态
    • 团学活动
    • 事务公告
    • 资助中心
    • 评先评优
    • 学子风采
    • 心理健康
    • 创新创业平台
    • 就业指导中心
  • 校内办公
  • 人才招聘
  • 联系方式
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公告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学院关于认真组织开展2014年综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4-02-28 00:00  编辑: admin

各处、室、系(部)、馆、办、班级: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和省领导关于加强综治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以及“平安先行学校”创建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平安综治意识。根据福州市教育局转发市综治委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综治宣传月的通知》(榕教安全[2014] 7号)文件精神和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决定 3月份在全院组织开展综治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紧紧围绕“平安先行学校”创建和创新社会治理工作,突出“平安创建人人有责,平安和谐人人共享”这个主题,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平安综治意识,大力弘扬社会正气。

  二、宣传重点

  深入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次全会对社会建设、平安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深入宣传中央、省委关于深化平安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我院近年来的平安建设成效。广泛宣传公共安全、安全生产以及食品卫生、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结合“六五”普法规划,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宣传深化“平安先行学校”的创建成效。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加大依法治校的力度,提高师生的守法意识。加大对学生安全宣传教育,积极做好学生防火、防盗、防诈骗、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及食品、卫生防疫工作,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三、活动要求

  各部门要把综治宣传月主题与有关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开拓思路,整合资源,注重实效,确综治宣传月活动扎实有效推进。要充分利用广播、网络、手机短信等手段进行集中宣传,增强密度,加大容量,努力形成较大的宣传声势,不断扩大综治宣传月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屏幕、板报、墙报等宣传阵地,以及通过横幅、宣传海报、班团会等形式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要把综治宣传月活动与深化“平安先行学校”创建工作等有机结合起来,同时要根据学生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切实提高工作实效。

  各部门要把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作为深化“平安先行学校”创建、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阶段性重点工作,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全面部署、狠抓落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情况列入年度综治、安全稳定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宣传月活动期间,要及时上报动态信息,加强工作交流,各部门、各班级将综治宣传月活动的相关活动照片和活动情况总结材料于4月2日前报保卫处,电子稿发送到邮箱:1952618986@qq.com。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上一篇:关于福建省2014年招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相关事宜
下一篇:关于收集、整理、编辑《学院规章制度汇编》的通知

© Copyright 2001-2020 fz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荆港路128号 邮编:350101 电话:0591-62098082 邮箱:478769935@qq.com

闽公网安备35012102550447   闽ICP备2024039322号  网站支持IPv6访问

通知公告

学院关于认真组织开展2014年综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02-28 00:00


各处、室、系(部)、馆、办、班级: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和省领导关于加强综治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以及“平安先行学校”创建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平安综治意识。根据福州市教育局转发市综治委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综治宣传月的通知》(榕教安全[2014] 7号)文件精神和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决定 3月份在全院组织开展综治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紧紧围绕“平安先行学校”创建和创新社会治理工作,突出“平安创建人人有责,平安和谐人人共享”这个主题,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平安综治意识,大力弘扬社会正气。

  二、宣传重点

  深入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次全会对社会建设、平安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深入宣传中央、省委关于深化平安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我院近年来的平安建设成效。广泛宣传公共安全、安全生产以及食品卫生、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结合“六五”普法规划,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宣传深化“平安先行学校”的创建成效。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加大依法治校的力度,提高师生的守法意识。加大对学生安全宣传教育,积极做好学生防火、防盗、防诈骗、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及食品、卫生防疫工作,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三、活动要求

  各部门要把综治宣传月主题与有关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开拓思路,整合资源,注重实效,确综治宣传月活动扎实有效推进。要充分利用广播、网络、手机短信等手段进行集中宣传,增强密度,加大容量,努力形成较大的宣传声势,不断扩大综治宣传月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屏幕、板报、墙报等宣传阵地,以及通过横幅、宣传海报、班团会等形式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要把综治宣传月活动与深化“平安先行学校”创建工作等有机结合起来,同时要根据学生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切实提高工作实效。

  各部门要把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作为深化“平安先行学校”创建、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阶段性重点工作,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全面部署、狠抓落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情况列入年度综治、安全稳定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宣传月活动期间,要及时上报动态信息,加强工作交流,各部门、各班级将综治宣传月活动的相关活动照片和活动情况总结材料于4月2日前报保卫处,电子稿发送到邮箱:1952618986@qq.com。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荆港路128号
邮编:350101 电话:0591-62098082
版权所有 2022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
闽ICP备2200298号-1
返回首页

  •    首页
  •    百年英华
  •    党建思政
  •    党政机构
  •    教学科研
  •    教学单位
  •    学生工作
  •    招生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