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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课堂教学规范和课堂教学纪律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03-22 10:15  编辑:

各系(院、部):

为了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秩序,严肃课堂教学纪律,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树立良好的教风、学风,现重申若干课堂教学规范和纪律,希望各系(院、部)通告全体师生遵照执行。

一、关于任课教师的要求

(一)任课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要对课堂内的上课秩序、课堂纪律、教学内容、教学质量负责。

(二)教师上课必须遵循学院人才培养方案规定,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及教学进度计划实施教学,并携带课程标准、授课计划(或进度表)、教案、教材。

(三)教师须依据课表在规定的时间和教室组织课堂教学活动,不得随意停课、调课或私自请他人代课。

(四)教师进入课堂应做到衣冠整洁,仪表端正,言行文明,举止得体;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提前5~10分钟到达上课地点;按时上下课,无特殊情况不得拖堂,不得提前下课;上课期间不得离开教室,或做与授课无关的事情。

(五)教师上课时应精力充沛,精神饱满,除身体原因外不得坐着上课;上课要讲普通话,用规范文字;语言精练、生动、流畅,有感染力;板书(含多媒体)工整,设计合理,能有效地利用各种教学媒体。

(六)在保证达到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教师可根据需要适当介绍、评述不同的学术观点以开阔学生眼界,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辨别是非的能力。但不得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宣传错误的思想和观点。

(七)教师要严格课堂纪律,维护课堂教学秩序,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加强课堂互动管理,及时制止学生上课睡觉现象;加强教室座位安排与管理,对合班大课应分班划定座位;加强对学生考勤,清点学生人数,并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学生所在系;学生无故缺课时数累计超过该课程教学时数1/3者,教师应取消其该课程的考核资格;对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教师可在平时成绩中扣除一定的分数。

(八)教师须重视教学效果的信息反馈,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讲授进度与讲授方法,力求使“教”与“学”两方面协调一致,教学相长。

二、关于系(院、部)的要求

(一)各系(院、部)要做到领导到位、宣传到位、措施到位、监控到位。系(院、部)负责人是本单位教学的第一责任人;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形成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的舆论氛围;认真制定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的制度和措施;充分发挥任课教师在加强课堂教学规范和课堂教学纪律建设中的主动性、积极性和主体作用。

(二)各系(院、部)要及时了解本单位课堂教学纪律情况,对违反课堂教学纪律的教师和学生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教育,对经过教育仍无改正并达到处分程度的,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优良的教风学风是确保教学工作规范的基础,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保证。希望各系(院、部)务必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加强教风学风建设作为日常工作大事,常抓不懈;希望广大教师、学生从自我做起,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纪律。

                                  

 

 教务处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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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公告

关于重申课堂教学规范和课堂教学纪律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3-22 10:15


各系(院、部):

为了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秩序,严肃课堂教学纪律,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树立良好的教风、学风,现重申若干课堂教学规范和纪律,希望各系(院、部)通告全体师生遵照执行。

一、关于任课教师的要求

(一)任课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要对课堂内的上课秩序、课堂纪律、教学内容、教学质量负责。

(二)教师上课必须遵循学院人才培养方案规定,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及教学进度计划实施教学,并携带课程标准、授课计划(或进度表)、教案、教材。

(三)教师须依据课表在规定的时间和教室组织课堂教学活动,不得随意停课、调课或私自请他人代课。

(四)教师进入课堂应做到衣冠整洁,仪表端正,言行文明,举止得体;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提前5~10分钟到达上课地点;按时上下课,无特殊情况不得拖堂,不得提前下课;上课期间不得离开教室,或做与授课无关的事情。

(五)教师上课时应精力充沛,精神饱满,除身体原因外不得坐着上课;上课要讲普通话,用规范文字;语言精练、生动、流畅,有感染力;板书(含多媒体)工整,设计合理,能有效地利用各种教学媒体。

(六)在保证达到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教师可根据需要适当介绍、评述不同的学术观点以开阔学生眼界,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辨别是非的能力。但不得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宣传错误的思想和观点。

(七)教师要严格课堂纪律,维护课堂教学秩序,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加强课堂互动管理,及时制止学生上课睡觉现象;加强教室座位安排与管理,对合班大课应分班划定座位;加强对学生考勤,清点学生人数,并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学生所在系;学生无故缺课时数累计超过该课程教学时数1/3者,教师应取消其该课程的考核资格;对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教师可在平时成绩中扣除一定的分数。

(八)教师须重视教学效果的信息反馈,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讲授进度与讲授方法,力求使“教”与“学”两方面协调一致,教学相长。

二、关于系(院、部)的要求

(一)各系(院、部)要做到领导到位、宣传到位、措施到位、监控到位。系(院、部)负责人是本单位教学的第一责任人;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形成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的舆论氛围;认真制定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的制度和措施;充分发挥任课教师在加强课堂教学规范和课堂教学纪律建设中的主动性、积极性和主体作用。

(二)各系(院、部)要及时了解本单位课堂教学纪律情况,对违反课堂教学纪律的教师和学生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教育,对经过教育仍无改正并达到处分程度的,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优良的教风学风是确保教学工作规范的基础,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保证。希望各系(院、部)务必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加强教风学风建设作为日常工作大事,常抓不懈;希望广大教师、学生从自我做起,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纪律。

                                  

 

 教务处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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