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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05-29 08:42  编辑:

各处室、系(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4〕11号)的部门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明确责任,做好材料整理上报工作,现就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与方式

相关部门对标《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附件1),采取各处室、系(部)自查自纠和学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检查安排

(一)各处室、系(部)自查自纠阶段(2024年5月28日-6月3日)

各处室对标检查要点,做好自查工作,相关系(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情况,对标《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附件1),对实验(训)室进行全面安全自查,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防患于未然。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须建立自查台帐,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形成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2)、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附件3),对无法立行整改的,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和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

(二)学院现场检查(2024年6月5日)

由学院领导带队,教务处、安全工作处联合组成检查组,对全院实训室安全工作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过程中,各单位负责人须全程参与现场检查,并安排专人记录现场反馈的整改意见。

(三)整改落实阶段(2024年6月6日-2024年6月7日)

各处室、系(部)根据检查反馈的意见进行逐项整改落实。须在6月7日前整改完毕,并提交整改总结报告(附件4)。要求做到每件隐患有整改举措、有整改时限、有整改效果、有专人负责。

(四)回头看阶段(2024年6月12日)

学院检查组根据前期检查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对于安全检查工作敷衍了事,存在风险隐患较多且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单位,予以全院通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处室、系(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性。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处室、系(部)要全面落实实验(训)室安全责任体系,要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对照文件要求逐条落实,做到责任到人到岗。

(三)完善分级分类管理。各处室、系(部)要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相关要求,完善实验室(实训室)分级分类管理体系,按照危险源管控分级管理体系对实验室进行分级分类管理。认真落实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环境。

(四)加强实训室安全教育。要进一步加强实训室安全教育,并强化应急处置培训,杜绝实训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材料提交

请各单位于6月4日前将附件1-3材料签字盖章纸质版提交教务处,6月7日前提交附件4,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邮箱: fzaccjwc@163.com。

联系人:宋立增  林秋忠 联系电话:0591-62335671

 

附件: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docx

附件2:xx系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4年).xls

附件3:xx系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2024年).doc

附件4:自查整改总结报告(2024年).doc


 

                                 教务处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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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训建设

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5-29 08:42


各处室、系(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4〕11号)的部门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明确责任,做好材料整理上报工作,现就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与方式

相关部门对标《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附件1),采取各处室、系(部)自查自纠和学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检查安排

(一)各处室、系(部)自查自纠阶段(2024年5月28日-6月3日)

各处室对标检查要点,做好自查工作,相关系(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情况,对标《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附件1),对实验(训)室进行全面安全自查,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防患于未然。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须建立自查台帐,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形成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2)、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附件3),对无法立行整改的,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和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

(二)学院现场检查(2024年6月5日)

由学院领导带队,教务处、安全工作处联合组成检查组,对全院实训室安全工作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过程中,各单位负责人须全程参与现场检查,并安排专人记录现场反馈的整改意见。

(三)整改落实阶段(2024年6月6日-2024年6月7日)

各处室、系(部)根据检查反馈的意见进行逐项整改落实。须在6月7日前整改完毕,并提交整改总结报告(附件4)。要求做到每件隐患有整改举措、有整改时限、有整改效果、有专人负责。

(四)回头看阶段(2024年6月12日)

学院检查组根据前期检查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对于安全检查工作敷衍了事,存在风险隐患较多且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单位,予以全院通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处室、系(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性。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处室、系(部)要全面落实实验(训)室安全责任体系,要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对照文件要求逐条落实,做到责任到人到岗。

(三)完善分级分类管理。各处室、系(部)要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相关要求,完善实验室(实训室)分级分类管理体系,按照危险源管控分级管理体系对实验室进行分级分类管理。认真落实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环境。

(四)加强实训室安全教育。要进一步加强实训室安全教育,并强化应急处置培训,杜绝实训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材料提交

请各单位于6月4日前将附件1-3材料签字盖章纸质版提交教务处,6月7日前提交附件4,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邮箱: fzaccjwc@163.com。

联系人:宋立增  林秋忠 联系电话:0591-62335671

 

附件: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docx

附件2:xx系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4年).xls

附件3:xx系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2024年).doc

附件4:自查整改总结报告(2024年).doc


 

                                 教务处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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