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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二○一四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4-05-10 00:00  编辑: admin

为了树立先进典型,鼓励在校学生积极进取、勤奋学习、励志成才,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福州英华职业学院二○一四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二○一四届毕业生,评选人数控制在毕业生总人数的8%以内。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为人诚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思想品德考评为“优”,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

    4、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学校”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文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5、实训、实习期间表现突出,成绩优秀。

三、评选程序

    1、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应在对学生德、智、体、美综合评价的基础上进行,凡符合条件的二○一四届毕业生,可由所在班级自下而上、上下结合推荐或自荐;经辅导员签字、学生工作处审核同意后报学院审批。

    2、优秀毕业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好《福州英华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附800字内的个人事迹材料,并附主要证书复印件。

    3、被授予“福州英华职业学院二○一四届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学生,颁发给荣誉证书并将其“审核表”存入个人档案。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一四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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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二○一四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05-10 00:00


为了树立先进典型,鼓励在校学生积极进取、勤奋学习、励志成才,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福州英华职业学院二○一四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二○一四届毕业生,评选人数控制在毕业生总人数的8%以内。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为人诚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思想品德考评为“优”,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

    4、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学校”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文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5、实训、实习期间表现突出,成绩优秀。

三、评选程序

    1、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应在对学生德、智、体、美综合评价的基础上进行,凡符合条件的二○一四届毕业生,可由所在班级自下而上、上下结合推荐或自荐;经辅导员签字、学生工作处审核同意后报学院审批。

    2、优秀毕业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好《福州英华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附800字内的个人事迹材料,并附主要证书复印件。

    3、被授予“福州英华职业学院二○一四届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学生,颁发给荣誉证书并将其“审核表”存入个人档案。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一四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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