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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4年“七一”表彰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4-05-21 00:00  编辑: admin

各党支部:

为树立学院党支部和共产党员的先进典型,激励全院各党支部和共产党员创先争优,在推进学院事业快速发展中贡献力量,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七一”前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思政工作者。为做好福州市教育工委今年“七一”表彰的推荐和学院党委今年“七一”表彰的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一)市教育工委表彰名额(拟推荐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各一个)

(二)学院表彰初定名额

1、先进党支部2个。

2、优秀共产党员5名。

3、优秀党务工作者3名。

4、优秀思政工作者2名。

二、评选条件

1、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

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模范践行 “五个好”的基本要求。领导班子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风建设持续开展,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勤政廉洁,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强;党员队伍好,素质优良,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工作机制好,工作运行规范;工作业绩好,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推动学校科学发展有力,各项工作成绩显著;群众反映好,知民情、解民忧、化民怨、暖民心,党群关系密切,得到党员和师生的拥护、好评。

2、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工作满一年且组织关系在学院的正式党员。能认真履行《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员义务,模范践行“五带头”的基本要求。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省、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熟练掌握本职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不断开拓创新,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诚心诚意为师生谋利益,在平时工作中埋头苦干,甘于奉献,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在危急时刻敢于挺身而出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带头弘扬正气,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事迹突出,受到广大党员和师生的赞誉。

3、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工作满一年且组织关系在学院的党委委员、专职党务人员、支部委员等。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注重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党的建设理论;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院校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成绩显著;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顾全大局;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在党员和师生员工中有较高威信。

4、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在学院工作半年以上且组织关系在学院的思政工作者。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思想政治工作,认真学习、钻研思想政治工作业务知识,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统一,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坚持原则,为人师表,具有较高的道德修养和良好的文明行为规范,做师德的表率;关心、爱护师生,做师生的知心朋友,热心为师生办好事、实事,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威信。

三、推荐办法

各党支部要把评选推荐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每个支部限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各1名。学院党委将根据支部推荐情况,结合平时考核情况,向福州市教育工委推荐先进党支部1个、优秀共产党员1名和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

四、具体要求

 “一先三优”的推荐、评选,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工作,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各推荐支部要对确定的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多方听取党员、师生的意见,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能经得起考验。

请各支部将推荐名单汇总,并附“一先三优”推荐对象事迹材料(1200字左右),于5月22日上午下班前报送学院党委办公室潘栅杉处。邮箱:2293753059@qq.com。

五、表彰方式

受表彰的分别由市教育工委、学院党委作出表彰决定,对受表彰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思政工作者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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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4年“七一”表彰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05-21 00:00


各党支部:

为树立学院党支部和共产党员的先进典型,激励全院各党支部和共产党员创先争优,在推进学院事业快速发展中贡献力量,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七一”前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思政工作者。为做好福州市教育工委今年“七一”表彰的推荐和学院党委今年“七一”表彰的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一)市教育工委表彰名额(拟推荐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各一个)

(二)学院表彰初定名额

1、先进党支部2个。

2、优秀共产党员5名。

3、优秀党务工作者3名。

4、优秀思政工作者2名。

二、评选条件

1、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

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模范践行 “五个好”的基本要求。领导班子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风建设持续开展,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勤政廉洁,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强;党员队伍好,素质优良,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工作机制好,工作运行规范;工作业绩好,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推动学校科学发展有力,各项工作成绩显著;群众反映好,知民情、解民忧、化民怨、暖民心,党群关系密切,得到党员和师生的拥护、好评。

2、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工作满一年且组织关系在学院的正式党员。能认真履行《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员义务,模范践行“五带头”的基本要求。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省、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熟练掌握本职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不断开拓创新,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诚心诚意为师生谋利益,在平时工作中埋头苦干,甘于奉献,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在危急时刻敢于挺身而出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带头弘扬正气,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事迹突出,受到广大党员和师生的赞誉。

3、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工作满一年且组织关系在学院的党委委员、专职党务人员、支部委员等。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注重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党的建设理论;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院校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成绩显著;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顾全大局;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在党员和师生员工中有较高威信。

4、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在学院工作半年以上且组织关系在学院的思政工作者。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思想政治工作,认真学习、钻研思想政治工作业务知识,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统一,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坚持原则,为人师表,具有较高的道德修养和良好的文明行为规范,做师德的表率;关心、爱护师生,做师生的知心朋友,热心为师生办好事、实事,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威信。

三、推荐办法

各党支部要把评选推荐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每个支部限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各1名。学院党委将根据支部推荐情况,结合平时考核情况,向福州市教育工委推荐先进党支部1个、优秀共产党员1名和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

四、具体要求

 “一先三优”的推荐、评选,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工作,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各推荐支部要对确定的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多方听取党员、师生的意见,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能经得起考验。

请各支部将推荐名单汇总,并附“一先三优”推荐对象事迹材料(1200字左右),于5月22日上午下班前报送学院党委办公室潘栅杉处。邮箱:2293753059@qq.com。

五、表彰方式

受表彰的分别由市教育工委、学院党委作出表彰决定,对受表彰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思政工作者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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