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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3-31 11:00  编辑:

各处室、系部:

为进一步树立先进典型,鼓励在校学生积极进取、励志成才,结合《福州英华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与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评选范围包括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科毕业生。评选名额为应届毕业生总数的8%。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爱国爱校,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思想进步,品行优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文明校园建设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专业见实习活动、课外文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身心健康,体育达标。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曾获得优秀奖学金,无补考课程(不含等级考试),未曾受过违纪处分,未发现宿舍违规情况。

5、在校期间,二年制学生英华斋达到15分及以上,三年制学生英华斋达到18分及以上。

6、党员、预备党员优先

7、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2)获得市局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共青团干部”或“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

(3)在学期间综合测评总分位列专业前10%;

(4)有见义勇为、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等方面的突出表现并取得市级相关部门(机构)认定者;

(5)在学期间获得两次及以上的校级荣誉称号(可以是“校三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

(6)在创新创业大赛、职业技能大赛、重大文体竞赛中取得市级及以上奖励;

(7)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毕业生生服务社区计划”或“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等服务基层就业项目,以及其它经学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国家或地方新增服务基层就业项目(以下统称基层就业项目)。

三、评选程序

(一)每年四月份,毕业生根据评选条件,填写《福州英华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审批表》,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

(二)系部组织评审,好中选优,推荐候选人,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监督。

(三)公示无异议后,系部将候选人名单及《福州英华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审批表》报学生工作处复核。

(四)学校院务会研究确定候选人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予以确认。

四、其他事项

(一)学校对优秀毕业生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参加基层就业项目的毕业生,待到岗后另行申请、审核、表彰。

(二)优秀毕业生若在离校前因违纪或其它原因受到纪律处分,或不能取得相应学位,则取消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收回证书。

附件1福州英华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审批表.docx

附件2福州英华职业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审核汇总表.docx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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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动态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3-31 11:00


各处室、系部:

为进一步树立先进典型,鼓励在校学生积极进取、励志成才,结合《福州英华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与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评选范围包括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科毕业生。评选名额为应届毕业生总数的8%。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爱国爱校,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思想进步,品行优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文明校园建设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专业见实习活动、课外文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身心健康,体育达标。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曾获得优秀奖学金,无补考课程(不含等级考试),未曾受过违纪处分,未发现宿舍违规情况。

5、在校期间,二年制学生英华斋达到15分及以上,三年制学生英华斋达到18分及以上。

6、党员、预备党员优先

7、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2)获得市局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共青团干部”或“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

(3)在学期间综合测评总分位列专业前10%;

(4)有见义勇为、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等方面的突出表现并取得市级相关部门(机构)认定者;

(5)在学期间获得两次及以上的校级荣誉称号(可以是“校三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

(6)在创新创业大赛、职业技能大赛、重大文体竞赛中取得市级及以上奖励;

(7)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毕业生生服务社区计划”或“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等服务基层就业项目,以及其它经学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国家或地方新增服务基层就业项目(以下统称基层就业项目)。

三、评选程序

(一)每年四月份,毕业生根据评选条件,填写《福州英华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审批表》,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

(二)系部组织评审,好中选优,推荐候选人,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监督。

(三)公示无异议后,系部将候选人名单及《福州英华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审批表》报学生工作处复核。

(四)学校院务会研究确定候选人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予以确认。

四、其他事项

(一)学校对优秀毕业生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参加基层就业项目的毕业生,待到岗后另行申请、审核、表彰。

(二)优秀毕业生若在离校前因违纪或其它原因受到纪律处分,或不能取得相应学位,则取消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收回证书。

附件1福州英华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审批表.docx

附件2福州英华职业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审核汇总表.docx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3年3月30日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荆港路128号
邮编:350101 电话:0591-62098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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